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
特 定 身 心 障 礙 項 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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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平衡機能障礙 | 7.先天代謝異常 |
2.自閉症 | 8.其他先天缺陷 |
3.智能障礙 | 9.精神病 |
4.植物人 | 10.肢體障礙 (限運動神經元或是巴金森氏症) |
5.失智症 | 11.多重障礙(至少具有前十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) |
6.染色體異常 |
申請人的資格 :
- 1. 被看護人之配偶。
- 2. 被看護人之直系血親。
- 3. 被看護人之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。
- 4. 被看護人之一親等之姻親。
- 5. 被看護人之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。
- 6. 雇主或被看護者為外國人時,應經主管機關野i在我國居留。
- 7. 被看護人再華無親屬時得由與被看護者無親屬關係之人擔任雇主
或以被看護者為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。但以被看護者為雇主者,
應指定具行為能力人於其無法履行雇主責任時,代為履行。
照護需求評估 :
-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【巴氏量表為30分以下為原則,最高不得超過35分】。
- 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未滿85歲,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【巴氏量表為60分(含60分)以下】或全日照護需要。
- 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,有輕度以上依賴照護需要者【巴氏量表有任一項目失能者】。
- 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。
- 被看護者不符合上述四項評估結果。
- 目前無法判斷,理由:﹍﹍﹍﹍﹍﹍﹍。
需準備文件 :
- 1. 申請人及被看護人之身分證、戶口名簿影本。
- 2. 殘障手冊影本。(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作專業評估者免附)
- 3. 被照顧人之2吋照片二張。
申請外勞費用說明:
項目 |
基本工資(依政府規定) |
備註 |
1.薪資 | 每月 17,000元 | 雇主於每個月固定發予女傭 |
2.假日加班費 | 一日567元 | 女傭每七天中需包含一天假日 |
3.就業安定費 | 幫傭:每月2,000元 | 三個月為一期,勞委會寄發繳費單,雇主依據繳費單繳納 |
4.健保費 | 每月906元 | 繳交健保局(雇主906元+勞工282元=每月應繳金額1,188元)
備註:兩個月一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