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消或延期 Cancel/Postpone

取消或延期注意事項 Cancel or postpone attention: 
 
依據消基會公告之取消訂金退款標準:
 
取消或延期注意事項 Cancel or postpone attention: 
※入住前14天取消或延期可退還訂金的100%,須另扣*手續費。
※入住前10~13天取消或延期可退還訂金的70%,須另扣*手續費。
※入住前7~9天取消或延期可退還訂金的50%,須另扣*手續費。
※入住前4~6天取消或延期可退還訂金的40%,須另扣*手續費。
※入住前2~3天取消或延期可退還訂金的30%,須另扣*手續費。
*手續費$100
※扣除手續費$100後退款給您或為您保留全額延期※
保留延期: 2個月內,延期限一次!
※若已匯款,且於入住當天才來電通知取消,則不退任何費用亦無法延期※
(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)
 
※※  不可抗拒因素依當地縣市政府頒佈(公告台中市停止上班上課)為準。※※  
※  如遇不可抗拒因素,如空調故障、熱水器故障等,我們仍保留房間更改之權利。
以上規則若造成您的不便,我們深感抱歉
※若\"住房當日\"發佈颱風陸上警報,解除警報前一律全額退款或延期,其餘事項則比照〈取消租屋或延期注意事項〉辦理
 
-- 退款時間統一於每個禮拜一退款 --